3月7日,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,全國政協委員、中國(海南)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在大會上發言。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
  中新社北京3月7日電 (記者 吳旭李金磊)全國政協委員、中國(海南)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7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表示,未來兩至三年市場化改革要有大的突破。
  遲福林建議,未來一至兩年內,資源要素的市場化改革要有實質性進展,二至三年內壟斷改革應有重大突破,顯著提高石油、電力、鐵路、電信、公共資源、包括金融在內的服務業等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的水平。
  對於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”,遲福林稱這是“一個歷史性突破”。為保障改革進行,他提出應貫徹“有為政府”和“法治政府”兩重理念。
  遲福林在發言時說,“‘市場決定’不是不要政府,而是需要一個尊重市場規律的有為、有效、有力、有責的政府。”他認為,有為政府應該包括:建立公平競爭導向的宏觀調控體系,把宏觀調控能夠與行政審批職能嚴格分開;儘快出台負面清單與權力清單,以負面清單管理界定政府邊界,倒逼行政審批改革;推動地方政府向公共服務主體回歸,以建立公共服務導向的中央地方財稅關係為目標,儘快形成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行動方案,以廢除GDP政績考核體係為重點,儘快形成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制度約束。
  而在“市場決定”的法治建設層面,遲福林則提出三方面建議:
  ——建設法治化的營商環境。儘快出台國家層面改善法治營商環境的綜合方案;儘快形成相關的立法、司法改革的行動計劃;儘快修改完善市場主體準入與監管的法律法規。
  ——推進由行政監管為主向法治監管為主的轉變。把行政審批與市場監管嚴格分開,改變以審批取代監管;有效整合市場監管的行政資源,組建權威性、綜合性的市場監管機構;把反行政壟斷作為實施反壟斷法的重點。
  ——推動經濟司法“去地方化”。實行中央地方雙重法院體制:中央層面的法院體系主要負責經濟案件審理;一般民商事案件與治安刑事案件仍由地方法院審理。
  遲福林稱,“市場決定”牽動改革全局,並將伴隨著一場更深刻的思想解放。“它意味著官本位、權力尋租、經濟特權的問題非改不可,這對於抑制消極腐敗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有重大影響。”(完)  (原標題:遲福林:未來二至三年市場化改革要有大突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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